合同不按手印有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打欠条不是必须按手印,签字即可以使借条生效。只要借条意思表示真实、清楚,借款人签名、盖章或按手印确认均可,但按手印可以规避“签字双方以非本人签署的模仿字迹为由拒绝履行”的风险。。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严格的说,档案委托应当按手印。如果已经递交了委托书,只是亲笔签字,没有按手印,属于有瑕疵的委托书,也应当有法律效力。如果是打印的姓名,没有签字,就没有法律效力。 办理委托书公证应注意以下问题: 1. 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 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 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 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 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 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可以的,没有规定要求必须使用红色印泥。 欠条是否按手印,按什么颜色的印泥,法律并无明文要求。欠条通常是民事主体应付但欠付他人资金或物品时,书写的凭证性文书,按捺手印的目的在于辨识是否借款人本人的行为。为了避免纠纷,最好在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上由其本人书写欠条内容(如果是借款的话,写明是借条),由其本人当面签字及捺印,至于什么颜色的,生活中还是红色印泥多见,颜色比较好辨识。
购房合同没按手印但签字盖章的生效,签字盖章与按手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是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合同成立生效。
是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欠条按手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按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需要看是否有委托,还要看本人是否追认。签合同委托别人代按手印,当事人追认该合同合法有效。
合同只要签字就可以成立,法律上是不强制按手印的。手印有50%以上的面积能够清楚即可,否则就无效。另外亲笔签名也可为证。
手印不一定要按在名字上,法律没有规定签合同要摁手印,建议手印不要按在名字上,不然一复印就看不清名字和手印了。况且,合同并不是以摁手印为主要的生效要件的,没有摁手印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