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买卖公证手续不是必须的,但是为了放心可以去做下公证。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
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应该由单位办理,所需资料如下: 1、《失业人员登记表》。 2、职工档案。 3、《劳动合同书》。 4、《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 5、《招用人员登记表》。 职工属农业户口的,还需填写《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审批表》。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需要按正常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才能生效。 (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
起诉请求财产分割需要的手续: 一、起诉状。 二、主体资格证明。 三、起诉证据材料。 四、授权委托书。 五、原告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申请婚姻无效的手续:可以申请有关部门进行撤销,也可以去法院起诉。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当然无效。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
购买安置房购买手续相关问题有: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
根据相关规定离婚房过户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如下: 1、离婚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携带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2、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所需材料是有关房产分割内容的离婚协议书、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办理机动车牌照需要的手续: 1、得到车辆合格证。 2、保存好购车三联发票。 3、缴纳车辆购置税,拿到正副税本。 4、准备好各种证件。 5、车管所登记并查验车辆6、选择车辆号牌号码。 【法律依据】 《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机动车号牌准产证自批准之日起五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将组织对企业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产品抽样检测。
具体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
夫妻协议离婚,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