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致人轻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伤害罪,是指针对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打架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打架致人轻伤的,不负刑事责任;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本罪的,应比照一般量刑标准从轻、减轻处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报警由公安机关处理。 致受害人轻微伤,虽不构成犯罪,但需要接受行政处罚。
会在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范围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所造成的轻微伤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无法归为刑事犯罪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只涉及到行政责任(即采取治安处罚)以及民事赔偿责任两个方面。 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情况下的轻微伤情都可以通过公安部门进行调解解决,只要双方在调解过程中能够达成共识,那么就无需再给予额外的处罚;反之,若调解失败,便有可能面临罚款或者拘留15天以内的行政惩罚。 然而,对于涉及到打架斗殴的行为,若其情节较为恶劣或者未能在调解中达成统一意见,甚至是在调解后仍未严格按照原定协议进行执行,那么在这些情况下,均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规定进行处罚,当事人甚至有可能面临五日至十五日的行政拘留;若是在打斗中涉嫌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