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你好,这个属于女方处分自身生育权行为,即便你与女方办理了结婚登记,都无权干涉女方生育权的。至于起诉,法院属于立案审查制,给立案但是判决你败诉可能性非常大。
属于民事纠纷,建议谨慎处理,如果确实不想要孩子,建议尽早处理,最好在三个月以前,如果孩子出生,父母均有抚养义务,可以找你要抚养费。
未满十四周岁,怀孕就是对生活的不负责任。生育孩子无法保证孩子扶养的权利。
女方未经男方同意自行打胎,只可以作为离婚理由,除此之外,几乎不能主张其他权利。
您好。那你现在想怎么处理这个事情呢?希望能帮到您,详细情况也可以进一步沟通。
不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一)不符合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1、未领取结婚证的,双方属于同居关系,依法不受法律保护。女方提出天价赔偿没有法律依据。2、女方如生下孩子,男方有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法律规定支付至孩子满18周
【法律意见】需要负法律责任,给他人吃处方药,特别是在不知情情况下给他人吃处方药,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而且如果造成了伤害,加算故意伤害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
你好,男方是否出打胎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未婚同居法律不予支持,如果怀孕女方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孩子生下来的,男方应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