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满12分,超过规定时间,可能会被吊销。只能去驾校报名重考,如果吊销时间在两年以内,还可以回车管所考试来恢复。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
应该在15日内到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然后参加车管所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后,记分予以清除,归还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4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
一次扣满12分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一次性扣满12分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