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分达到12分的,不能驾车上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需要去学习科目一,然后参加考试,考试及格了清除扣分,清除后才能可开车上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 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扣满12分不可以等着清零。以下是相关介绍:1、扣满12分:被记满12分的车主,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重新考科目一,考试成绩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否则驾驶证无法正常使用。2、未满12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所记分值未满12分,记分系统会从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将上一记分周期所记分值自动清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满12分的办法是:需要进行学习、考试。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首先需要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驾驶员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7天,每天8个学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 接受7天培训后,还需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的内容跟新驾考的学员一样。 满7天之后重新参加科目一的考试,等考试通过了会发还还机动车驾驶证的。在处理违章扣分的时候要自己到交警队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