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交警扣车期限一般为30天,但是对于特殊情况的是可以延长的,但是最长不得超过60天。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五十八条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人伤事故车辆的取回流程: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回被扣留车辆;2、当事人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取车。当事人经合法通知及公告仍未领回车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酒驾扣车。单纯酒后驾驶,一般扣10日,最长15日。驾驶员缴纳罚款,车主就可以领回车辆。如果驾驶员和车主一致。只能等拘留后取回车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交警扣车的时间,最多通常为30天左右,案情重大、复杂的最长不超过60天。当事人有3天时间决定是否重新鉴定,无异议后5天内通知当事人拿车。所以扣车期限一般不超过33天。
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肇事逃逸的车辆可以扣留多长时间,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自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回车辆。
欠钱不还不可以擅自扣车。该行为可能会构成侵权行为或者治安违法行为。但是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并在胜诉后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
交警追截车辆是违法的,可以到法院法院起诉交警。
事故车辆停车费不收,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