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找不到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如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者,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执行通知。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法院可以司法拘留,但执行局不能拘留人,更不能直接带人去体检。对于司法拘留的,前提是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履行的:如果确实能证明或者查证属实无能力执行,那么不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执行局不会突然搜查家里,只有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住所进行搜查。强制执行案件,法院通过网络监控系统,能够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并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不按规定申报财产,执行法院有权拘留。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同时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或者故意转移、隐匿财产,导致判决无法履行的,可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坐牢。
法院执行局不给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的纪检监察部门,或者是上一级的法院投诉。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判决下来后只有一方不履行判决规定的义务,且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才会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需要法官签字。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所作出的所有裁定,都叫执行裁定书。法院执行判决书需要法官签字。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所作出的所有裁定,都叫执行裁定书。法院执行判决书需要法官签字。
撤销缓刑的处理办法:1、因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发现漏罪而撤销缓刑的,由原审法院作出撤销决定;2、因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督管理规定而撤销缓刑的,原审法院应自收到同级公安机关提出的撤销缓刑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作出裁定。
如下情况下会成为被执行人:如果被执行人自己陈述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人民法院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当然申请人也可以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果调查的结果是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会中止执行,等到被执行人有财产后申请人再申请恢复执行,如果调查后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人民法院就直接强制执行。
步骤如下: 1、法院执行局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2、法院执行局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间内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在获悉后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 3、法院执行局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 4、申请执行人提供了明确、具体的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的,法院执行局应当在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后5日内进行查证、核实。情况紧急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