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或第三人以财产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执行担保的程序主要是: (1)被执行人主动提出申请,应书面提交给执行法院; (2)移交担保物或办理登记手续; (3)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取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