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而法院一般应在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完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冻结被告的基本账户只是执行手段的一种,如果认为他们公司有钱,没有从基本怅户,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法院对被告公司进行搜查。还可以要求法院拘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迫使公司还债。由于申请执行的是公司,所以法院也只能执行公司名下的钱,现在很多单位自己公司名下的帐户上都没有钱,有的是用单位会计的私人帐户,这样法院的没法执行的。冻结基本帐户,对公司经营没有影响,帐户被冻结后,钱只能打进去而取不出来。搜查效果不大,你可以建议法院拘留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可以执行该公司名下的房产及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