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广场舞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是违法的。 《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可以报警处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的确如此,遇到深夜扰民情况,您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求援。 具体而言,从晚间22时至次日清晨6时这一时段,均有可能被视为构成扰民行为的时间段。 在此期间若遭遇噪音问题困扰,受害方当事人完全有权通过报警途径寻求解决方案。 接到报警信息之后,公安机关必将立即展开调查行动,并针对噪音污染情况加以确认核实。 倘若确属噪声污染问题,警方将依法依规对制造噪声的行为主体实施相应的警示、处罚等措施。 依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凡是违反关于社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条款,故意制造噪声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安宁的,可依法予以警告甚至更严重的罚款惩戒。
工地施工扰民属于噪音污染,可以向噪音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处理也可以在投诉同时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减少噪音并赔偿自己的损失。建筑施工单位违法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遇到扰民滋事的情况时,选择向警方寻求援助是十分有效的做法。 所谓扰民,主要是指在诸如公众领域或公寓楼区之类的范围内,进行如超出规定的声响、环境危害物质排放、对社会公共事务施以干扰性的行动等等,这些不适当的行径通常会给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困扰甚至骚扰。 倘若您不幸遭遇了这种状况,请毫不犹豫地拨打报警电话110,以便得到警察部门的及时协助与妥善处理。
噪声问题应由所在地区的环境保护部门负责,若您对此有所不满,您有权进行投诉。 而对于社会突发性噪声,您可以随时向当地警方报案。 至于夜市或商业活动所引发的噪声扰民现象,您则需要联系城市管理局进行处理。 举报电话请参照各地政府机构的相关通知。 若警方接到投诉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涉事者进行口头警告,若其仍未遵守规章制度,公安机关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包括罚款及拘留等措施。 在警方进行警告之后,涉事者如依然未能纠正其违法行为,则可能面临200元至500元不等的罚款。
晚上22点到早上6点算扰民可以报警。我国法律规定,“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可以向警察报警,向小区物业管理或者村委投诉。 公安部门可以根据治安管理法对扰民的居民视具体情况而做出处罚: 1、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 2、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3、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扰民报警,警察一般会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遇到噪音扰民的,公民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比如工地上打桩、混泥土搅拌等噪音,是由环保部门直接监管的;也可以向城管部门投诉;或者还可以直接报警处理,警方会对相关责任人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