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37天之内应该就能下来批捕书,主要是37天之内如果都没有取得人民检察院的批捕书的话,公安机关就得先放了犯罪嫌疑人,也有可能说明公安机关的侦查方向确实是错误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
交通肇事罪要求批捕书应当重点写明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事实认定情况,以及符合批捕条件的有关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