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逮捕令和批捕令不一定会判刑,最后还是要看法院的判决。逮捕只是一种强制措施,所谓的判刑,需要经过法院庭审后才能确定,如果经过庭审认定犯罪事实成立,证据确实充分,方能认定罪名成立,同时处以相应刑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91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
逮捕令是由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申请,由检察院批准,公安局长签发的。逮捕证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的文件,该证一般由检察机关批准。公安机关应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并且在进行逮捕时必须出具此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刑事拘留期间批捕令正常是三天之内就会到家里。在刑事拘留期间,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应在七天内做出是否批捕的决定,批捕后要在三天之内通知家属。
在下达逮捕令之后并不必然宣告当事人会受到刑事处罚。 然而,当被指控者经过审理判定为有罪,便会面临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