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人,被侵权人有权要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车祸造成的连带责任,受害者有权要求一个或者多个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举例来讲,如果是50%的连带责任,那么两个责任人的赔偿责任都是50%,受害人就可以向两个责任人随意要求全额赔偿,两个责任人如果赔偿的金额超过自己应付的50%,那么就超过部分向另一个责任人追偿。一般情况下,可以要求第二责任人全额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视情况而定。车祸造成的连带责任具体承担多少还要根据各责任人的过错来确定,通常最为和平的解决方式都是平均分担赔偿数额,也可以全额赔偿,再找其他责任人追债。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