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三条: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负责,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
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
依照企业破产发的先后顺序清偿。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
对于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提交虚假材料的行为,根据设立企业的类型不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同。(1)对于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等,由登记主管机关根据情况分别给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
依照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已认缴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法人是公司股东之一,且认缴出资并持有公司部分股权时,当公司出现债务的情况,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首先应以企业财产承担合伙企业债务,从“人合”性的特点来看,普通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