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在责任形态方面独资企业与公司(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本质区别。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
依照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已认缴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法人是公司股东之一,且认缴出资并持有公司部分股权时,当公司出现债务的情况,
企业破产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法定代表人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过错责任《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要承担刑事责任,涉嫌拒不执行判决、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无限责任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投资人以个人的其他财产清偿,直至全部清偿。
企业发生转让之后,原债权人手持的债权应该由原企业法人还是转让后的企业法人进行承担呢,这是许多债权人的疑惑,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理,我国法律也作出了以下明确规定。第一
不需要承担。法定代表人只是代替公司处理债务问题,真正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债券的还是公司。若公司名义贷款,更换法人不影响还款,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债务不是法人来承担的
我国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
对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进行清偿的时候,一般是由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之前的出资比例或者合伙协议中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二条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