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承认,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公布以后,没有领取结婚证同居生活的,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能作非法同居关系处理。以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可以以事实
一旦离婚就不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不分家只能算同居关系,对于财产等方面最好要有明确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