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的买卖一般只能通过委托股票承销商操作的,国内证券交易所交易资格是会员制,交易所会给会员一个交易席位,而大部分的会员都是券商。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
股票承销商的职责: 1、材料核查义务; 2、禁止预留义务; 3、备案义务; 4、保安义务; 5、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 6、禁止承销业务; 7、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诱使他人购买股票义务; 8、不得迎合或鼓动发行企业以不合理的高溢发行股票义务; 9、不得虚假承销义务; 10、其他义务。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