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6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内容要合法,格式要规范,语言要准确、严谨、条理清楚。鉴定书除应载明裁定的时间、地点、鉴定组成员外,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经审核,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应当作为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以及进行医
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处理方式是申请再次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流程: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
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处理方式是申请再次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