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债务人适用抗辩权的情形有:债务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先诉抗辩权、合同撤销的抗辩权; 债权已履行完毕的抗辩权、债权无效的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 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权利让与后,债务人还可能因某项事实产生新的抗辩权; 比如,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权利转让后,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提出终止合同的抗辩。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八
有下列条件: 1.必须是同一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 2.双方当事人同时履行必须是已到履行期限的,否则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3.对方未履行合同或者没有提出履行合同,另一方才能行使问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自己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出履行与对方有对价关系的债务时请求对方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可因此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而拒绝履
在权利人举张同时履行抗辩权时,对对方当事人是否履行合同,应当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条第2款规定:“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同时履行抗辩权抗辩权的行使限制是: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合债的本旨。 【法律依据】根据《担保法》第二十条,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区别与联系: 1、先履行抗辩,要求是必须要有履行的先后顺序,在先履行一方没有履行时,后履行一方可以拒绝履行。 2、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没有规定先后履行顺序,在一方没有履行时,另一方也可以拒绝履行。 3、不按抗辩权,指有先后顺序的履行中,先一方提供证明表示后一方有可能无法履行,所以拒绝先履行。 主要区别就在于是否有先后顺序以及提起抗
不安履行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自己的履行; 后给付义务人接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
按照《合同法》第67条的规定,构成先履行抗辩权须符合以下要件: 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当事人履行有先后的顺序; 3、须有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 4、须为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应当先履行的债务是可以履行的。
抗辩权属于一种权利,权利是可以放弃的。需要权利人以书面的方式或者以行为来作出放弃的意思表示。 抗辩权的特征是: (一)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 (二)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 (三)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