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公证的办理:1、提出申请,公证员指导当事人真实、完事地填写申请表。2、受理,符合受理条件的,按要求分类登记,并收取登记费。3、公证员审查,当事人的人数、身份、是否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决和处理: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三、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四、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
争夺抚养权的代理词是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抚养权的争夺书面陈述。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
去法院起诉抚养权: 一、孩子若10岁以上,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二、要收集之前抚养权归属方未尽监护义务的证据,和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 三、写诉状,去对方经常居住地或是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立案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母双方可协商,达成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的判断有以下规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协议离婚后变更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
争夺子女抚养权的取证: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诉讼离婚争取抚养权的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的抚养权适用于听取子女意见原则。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自己的行为及社会生活具有了一定的判断能力。 因此,确定十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时婚姻法确立了应当听取子女意见原则。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