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时候要从利于自己争取抚养权的优势入手,如孩子是否达到了两岁,如果是两岁以下则一般随母方生活,或者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条件。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规定,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
婚内出轨孩子抚养权,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是对等的,应该从经济能力、居住环境、照顾孩子、学历等方面考虑,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婚内出轨方不会影响争夺抚养权。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
婚内出轨离婚孩子抚养权,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但是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判决。应该从经济能力、居住环境、照顾孩子、学历等方面考虑,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婚内出轨方不会影响争夺抚养权。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
父母自动放弃抚养权是不合法的,放弃抚养权,只是放弃与子女共同生活,但是对子女应该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
离婚之后父母双方如果是协商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则此时并不需要实际去什么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但要是因此产生了争议,那变更抚养权就只能去法院进行处理了。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第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妈妈去世孩子的抚养权由父亲拥有,但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主张对孙子女的抚养权。另外,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也可以主张自己的扶养义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
离婚时,男方想要争得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做出以下证明: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婚姻法子女抚养权的判决因素: 1、夫妻双方条件相同的,考虑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条件; 2、考虑子女意见。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子女的年龄是否在2周岁以下,自身生育年龄,子女跟随自己的时间等。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第一项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第三项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人在异地不可以起诉抚养权,民事诉讼需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诉讼.异地不会受理本地的民事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