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失明没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获得抚养权是比较困难的,在确定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人时,可优先考虑有抚养能力且要求抚养子女的残疾人一方的意愿,但前提是一定要有抚养能力。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
离婚协议书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的约定:协议写清男女双方基本信息、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和监督权归属,双方每月应支付的赡养费用、探视权及探望时间、生效日期。男女双方签字。签订日期。 【法律依据】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对于女方无能力支付抚养费的,待其有能力后再执行到位。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又要考虑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承担子女的抚养费。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
女方怀孕时女方可以提出离婚,但是男方不可以,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归女方抚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
离婚前孩子是可以送别人抚养的,但是必须由双方共同送养。 【法律依据】 《收养法》第十条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没离婚女方是不可以不抚养孩子的,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个人是没有权利放弃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
如果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父母在继子女未成年时尽到了抚养的义务,则继子女有抚养继父母的义务。 《继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有以下情形的有利于离婚争取子女抚养权: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