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案件属于公诉刑事案件,不因为被害人的不追究或谅解而撤销案件,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湖南省抢夺案立案标准:根据法律规定是,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是人民币2000元;“数额巨大”的起点是人民币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是人民币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