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可以办护照。内地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异地申请换(补)发出入境证件。申请人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异地申请换(补)发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没有户口簿。办护照需要材料:身份证原本、相片。必须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照,也可以在出入境拍照,但记得一定要拿拍照时的回执。办理护照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根据中国领事服务网规定,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小二寸)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1、受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当事人。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批:审批签发机构收到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制证:制证机构应当在本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