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种情况由两种解决办法: 一、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 二、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33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
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顺位。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 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
同一财产上有两个以上抵押权人的,登记的优于未登记,先登记的优于后登记的,均未登记按债权比例清偿。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抵押权均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抵押权有未登记的,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抵押权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权人可以参与竞拍。抵押权人的参与更利于案件进入后续的执行兑现程序。
抵押权人可以参与竞拍。 拍卖通常是由案外的第三方机构公开公平主持,有一整套公平的竞拍程序,对所有人来说基本是公平的,抵押权人的参与这对整个拍卖行为来说是好事,能更快,更有效的促使房屋拍卖成功,更利于案件进入后续的执行兑现程序。
抵押权和抵押权人主要有以下区别: 1.抵押人是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主体,而抵押权人是债权人; 2.抵押人是提供抵押物的人,而抵押权人是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属于抵押权人权利的有: 1、优先受偿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2、处分权。抵押权人可以将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
抵押权人不是债务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其中债权人为抵押权人。
担保公司可以成为抵押权人。法律对于抵押权的主体并未做其他规定,也没有关于抵押权人的主体资格的限制,因此担保公司与抵押人订立抵押合同时,在抵押合同生效后,担保公司就成为抵押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