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掉抵押车只要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是不违法的。一般情况下,抵押车是不能直接买卖的,但经过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抵押车是可以买卖的,得到的钱款应当优先清偿该抵押债权。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车可以买,但是需要先解除抵押。抵押车在没有解除抵押之前,是不能进行过户的,若是没有解除抵押的情况下购买,那么在本质上其实是属于转押的一种形式。如果要想抵押车能够过户,必须要车主签订解除抵押协议才可以,实践中大部分的抵押车都无法过户。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先拨打电话进行报警立案,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车辆。只要是通过受法律保护的方式获得车辆,并且是花了相应价钱,原车主是没有理由将车取回的。如果原车主执意要将车辆追回,需要三方沟通交流,并偿还清本金和利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质押物到期,抵押权人有权对质押物处理和进行转押,不管什么方式,原车主均没有权利取回该车辆,偷回车辆更是属违法犯罪的。原车主毁约,抵押权人自然有权将债权转让,附属车辆和车辆的使用权一同转让给他人,这是属于合法的。
如果抵押已经解除,车辆可以进行买卖,不是违规行为。但是如果抵押尚未解除的,车辆是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因此购买抵押车后只能享受汽车的使用权,并不拥有汽车的所有权。
这个要看情况,如果《机动车登记证》中最后一次抵押登记已经办理注销,说明该车的担保债务已经履行完毕,这样银行抵押车可以买。如果还没有注销,即使你购买了这辆车,也只是拥有车辆的使用权,所有权并不是你。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质押物到期抵押权人有权对质押物处理和进行转押,各种途径车主均无权取回车辆,偷回车辆更是属违法犯罪。车主违约了,押权人有权把债权转让,附属车辆和车辆的使用权一并转让,这是合法的。别人通过合法途径购买合法抵押车后受法律保护。债权人就已经是买车的人了,原车主是没有理由将车取回的。 如果执意要将车子找回,就必须三方沟通并还清购买者的本金和利息才行。
违法的。变卖抵押物,除抵押人同意外,应通过法院进行,私自销售抵押物,会被追究连带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如果法院强制执行的车辆已经抵押了,法院仍可以进行执行,但应该先在拍卖或变现款中先行支付抵押的债权。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需要根据案件情节来看,对于民间借贷,法院会通过产生的借贷事实进行判定然后再去判决。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持机动车登记证书、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身份证明、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属于单位的加盖公章在相关窗口办理就可以了。解除登记所需资料和流程跟登记一样。
抵押车法院能强制执行的。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如果法院将车辆拍卖了,那么拍卖后要看车辆的抵押,是否办理了抵押登记,如果办理的抵押登记就属于优先债权,拍卖车辆的所得款项,需要优先偿还抵押权人,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所有的在车辆上的债权就属于普通债权,拍卖所得款项按债权人的主张债权数额比例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