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可向房屋产权人主张违约金。对于非住宅拆迁,承租人跟房屋产权人获得拆迁补偿的内容是不一样的,房屋产权人获得的是房屋所有权的补偿; 而承租人获得的是经营性损失补偿,如房租、搬迁费以及搬迁过程中产生的经营损失等费用,经营性补偿一般包含在拆迁补偿款内。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
婚后拆迁安置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房屋是公房,一方婚前享有承租权婚后一起居住,且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政策针对共同居住人也享有安置利益。那么安置房夫妻都享有一定比例的份额。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
征地拆迁矛盾纠纷的处理对策有: 1、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2、完善相关地方性立法,促进依法行政。 3、体现以人为本,保障群众利益。 4、妥善处理征地拆迁的信访问题,及时化解矛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如果拆迁获得的补偿款或者安置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反之,如果拆迁补偿款或者安置房是在一方婚前得到的,则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
1、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2、征用土地公告是征用土地的必经程序,公告分为两种,一是征用土地公告,二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3、告知听证权要使用; 4、调查工作要细致; 5、补偿、安置要到位。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房屋拆迁公告需要公示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法律依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征地拆迁程序是: 1、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公告; 2、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 3、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4、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的解决有: 1、行政裁决,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2、依法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
婚前买房拆迁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由一方出资所购买的房屋不会因为拆迁而改变其性质,仍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