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特殊情况或紧急任务下公司安排加班,员工有权拒绝,拒绝加班不违法。正常工作时间每天是8个小时,其它时间都是给予职工的休息时间。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职工加班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上述规定,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
员工可以拒绝加班的,但是特殊工种跟特殊情况下,有部分劳动者不能拒绝加班。
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员工加班,更无权克扣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必须事先与员工及工会进行协商。如用人单位事先未与员工及工会协商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员工有权拒绝加班。同时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安排员工加班: 1、妊娠期的女员工,不应延长其劳动时间。 2、女员工怀孕7个月以上,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她们加班。 3、女员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她们加班;哺乳期指的是女员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 但在特殊条件,单位要求加班员工不能拒绝: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发生以上情形,员工不能拒绝加班。
职工能拒绝加班。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必须要与劳动者协商,且一般每日加班不得超过一小时。如果是必须要加班的,也必须是因为特殊原因,否则劳动者可以拒绝。
拒绝加班罚款违法,用人单位无权强制要求劳动者加班,更无权因不接受加班而对职工进行金钱的处罚。
女职工怀孕3个月有权拒绝加班。即使没有怀孕,普通职工也有权拒绝单位的加班安排。 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安排员工加班,但是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对于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加班。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协商是企业决定延长工作时间的程序,企业却因生产经营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时,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协商后,企业可以在劳动法限定的延长工作时数内决定延长工作时间,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