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让探视孩子,不可以拒绝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父母抚养子女仍然是法定义务,对方不配合探视权的行使,也不能成为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
一方拒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我国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