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重伤拒赔的判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
打人重伤拒赔的判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
打人重伤拒赔的判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及时报警,由交警进行事故责任鉴定。注意也要现场拍照留存,之后再向保险公司报案。这时,保险公司也会派勘察员来定损,如果是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情况,那么,由全责方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不属于保险责任通常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出险事故不属于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 另一种是出险事故属于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条款规定的免责范围,例如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发生车祸但被保险人系无照驾驶,则属于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范围,即属于除外责任,保险公司有权依据保险条款的规定拒绝赔付。
这个要看是否符合拒赔的条件。交强险“无责代赔”,是一种交强险简化处理机制。即两方或多方机动车互碰,对于应由无责方交强险承担的对全责/有责方车辆损失的赔偿责任,由全责/有责方保险公司在本方交强险项下代为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只要有一方被认定为全责,无责任方在车祸中导致的所有损失都可以要求全责方赔偿。全责方赔偿后,在2000元赔偿限额以内的,可以向交强险保险公司理赔。 无责代赔时,被保险机动车和无责方车辆都要定损,没有损失的提交定损;理算时,三者车辆为无责任的系统控制要选择其保险公司,无责代赔车辆必须定损,没有损失的要提交。已经到理算环节的,可以理算回退单证,恢复三者车定损,然后提交定损,再理算时选择其保险公司就可以无责代赔。
对交通事故不进行处理的,保险公司会拒绝理赔,必须有责任认定,保险公司才能赔付。即使被保险人有一定过错,也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保险公司因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可以解除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第 二、三、四项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一般不可以。 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 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 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该概括性条款有具体内容的除外。
一般不可以。 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 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概括性条款有具体内容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