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
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能够办理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于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综上,故意遮挡车牌的,由交警部门处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不会被拘留。
拘留三天时间是从当事人被带到公安机关的时间算至从看守所出来共计72小时。拘留,是指扣留,拘禁。 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
被拘留过,但没有经过法院开庭审理、宣判有罪的法律程序,可以开出无犯罪记录证明。《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犯罪记录指的是经法院开庭审理,并判决有罪,这才有犯罪记录。仅是被拘留,当然不能认定有犯罪记录。
无论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均可以送衣服等日用品。行为人,被拘留之后,就可以送。 如果已被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嫌疑人。近亲属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及早的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条,为被拘留人提供的拘留期间生活必需品应当由拘留所检查登记后转交被拘留人。非生活必需品,
涉嫌妨碍公务罪的,刑事拘留最长37天。《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拘留和赔偿是两回事,拘留是对打架者的行政处罚,而赔偿医药费是对受害者的补偿,两者可以同时执行的。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