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违反投标招标法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投标违规行为处罚: (一)招标无效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招标无效。被认定招标无效的应当重新招标: 1、未在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 2、邀请招标不依法发出投标邀请书的; 3、自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少于五个工作日的; 4、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少于二十日的; 5、应当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的; 6、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招标的; 7、应当履行核准手续而未履行的; 8、不按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内容进行招标的; 9、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接收投标文件的; 10、投标人数量不符合法定要求不重新招标的。 招标赔偿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发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终止招标,给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按照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两份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送投标方案的除外;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招投标活动违法违规一般可以到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等部门进行举报。 招标:1、设定标的,包括标的物和标的价;2、设定投标人范围;3、制定招标方案,包括流程、日程、规则;4、评审;5、公布结果;6、签订合同和执行。 投标:1、获取招标信息,关注进展动态;2、在招标政策酝酿期就去干预政策的制定,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沟通;3、找对关键负责人,对招标结果能产生重要影响的人,做好政策解读、信息沟通、甚至技术处理等事务;4、提前沟通拜访评审专家;5、等待中标结果,并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