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在证券公司被责令停业整顿、被依法指定托管、接管或者清算期间,或者出现重大风险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对该证
居民委员会指定监护人,在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的前提下,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民法总则》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
指定监护,是指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监护权力机关指定的监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
指定是指没有监护人,变更是已经有合法的监护人更改为另外一个监护人。有的,指定监护人时多数是因为具备监护人条件的是多人且争执不下有的,指定监护人时多数是因为具备监
法院为破产企业指定的清算人属于法定代理。【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了,债务人、债权人以及对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有启动权。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了国务院
指定监护适用的条件是监护人对承担监护责任有争议。【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
指定监护人后被指定的人不接受的,可以指定其他人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作为监护人,如果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
1、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2、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3、有关当
按照《民法通则》第19条规定,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
重症病人一般都是昏迷不醒或者意识不清醒的,所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指定监护人依据《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