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右手末节一半离断不构成伤残等级。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B16180-2014最低等级“5.10十级”对手指伤残的定义是:“5)
要看是在哪里断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才算工伤,否则不是工伤,需要自行处理。
职工因工受伤首先要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由单位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由工商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赔偿。 一、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