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特征有:客体特征是侵犯了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主体特征是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客观特征是挪用国家特定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主观特征是故意。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挪用特定款物罪如果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特定款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区别如下: 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是管理特定款物的工作人员,即调拨、保管、分配、使用特定款物的直接责任人员; 犯罪目的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目的是个人使用,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目的是单位单独使用;犯罪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室的复杂对象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诚信,其次是侵犯国家使用和处分公共财产的权利,挪用具体资产罪侵犯的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家对具体资产的管理权; 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挪用公款罪表现为人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挪用特定资金和物表现为行为人未经批准,擅自将其保管或处理的特定款物转移到其他方面; 犯罪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款,仅限于货币资金,包括国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以及国家和集体管理、储存等私人货币,不包括材料,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对象为特定款物,用于救灾、抢险、防洪、扶贫、优抚、移民、救济,这些特定款物必须专用,可以是钱也可以是物。
人民法院对犯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的人,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犯挪用特定款物罪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 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挪用特定款物罪如果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特定款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处罚是: 1、一般来说,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是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行为人犯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可细分为: 单位犯此罪的,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被抓,确实无罪的,应当据理力争,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会释放犯罪嫌疑人。 确实犯罪的,应当如实供述罪行,争取从宽处理。 犯罪嫌人和家属可以委托辩护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将人取保候审出来。 同时,应当积极将挪用的特定款物,退回给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