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挪用特定款物罪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 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挪用特定款物罪如果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特定款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处罚是: 1、一般来说,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是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行为人犯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可细分为: 单位犯此罪的,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被抓,确实无罪的,应当据理力争,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会释放犯罪嫌疑人。 确实犯罪的,应当如实供述罪行,争取从宽处理。 犯罪嫌人和家属可以委托辩护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将人取保候审出来。 同时,应当积极将挪用的特定款物,退回给被害人。
挪用特定款物罪如果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特定款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中的挪用特定款物是把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挪作其他公用,不包括挪作私用的行为。
1.挪用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千以上; 2.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以上; 3.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多次挪用特定款物,或造成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严重困难;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5.其他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情形。
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会追究的责任: 1、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一般对其直接责任人员会追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责任。 2、如果存在特别严重情节的,则会追究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3、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等,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
一般挪用行为与挪用特定款物罪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故意违反财经管理制度的挪用行为,主观方面都是出于直接故意,但二者毕竟是性质不同的犯罪,仍有许多明显的差异,表现为: 1.犯罪客体不同。后者侵犯的是特定款物的所有权和特定款物的专款专用制度,前者挪用的范围更广一些; 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后者的犯罪对象则必须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等特定用途的款物,包括钱和物; 3.犯罪主体不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只能是掌管、经手、支配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直接责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