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是全社会都非常关心关注的话题。为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也越来越完善,民法典更是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理念守护祖国的未来,其中许多条款都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那么,受到性骚扰的未成年人,是否可以请求赔偿?又该如何主张权利呢?
救济权是由原权派生而来的一种权利,民事主体的原权受到侵犯的,可以行使救济权主张民事权利。所以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救济权的一种。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需要请求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
由于人身损害属于人身权利,具有专属性,因此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转让是有限制的,以下赔偿的请求权利可以由受害人的家属享有: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他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不可以转让的。 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得转让符合立法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能依法请求赔偿的“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