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可以。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首次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1、财产损害赔偿旨在填补财产损害,其赔偿范围应以因离婚所遭受的财产实际损失包
不可以,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7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
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有无人身损害不影响财产损害赔偿的请求时效。财产损害有哪些赔偿方式财产损失赔偿主要有以下
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一般应在诉讼离婚时一并提起离婚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会书面告知当事人享有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30条的规定,分为三种情况:1、如果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具有特殊的时限限制。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9条和第30条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在以下五种情形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1)人民法院判
1、关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过错责任之认定问题。《婚姻法解释(一)》第2条界定《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
1、重婚。依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依此,已经被判处重婚罪的或者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自不必说。但有配偶者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