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请求损害赔偿,应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内提出。 《最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法院应当受理。 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刑法理论上,把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行为,称为避险过当。避险过当不是一个罪名,在追究其刑事责任时,应当在确定其罪过形式的基础上,以其所触犯的我国刑法分则有关条文定罪量刑。在避险过当的罪过形式中,大多数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在少数或个别情况下,可能由间接故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构成避险过当。
离婚后,请求损害赔偿,应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内提出。 《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法院应当受理。 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给对方造成了损害,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
婚姻损害赔偿标准是:过错方标准需要依据过错程度、认错态度、过错方的经济能力来确定。受害人标准需要依据精神伤害的严重程度、受害人自身、家庭经济状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至第4条,以及《婚姻法》第46条来看,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有: (1)一般人格权。包括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其他人格利益。 (2)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肖像权;名誉权;姓名权。 (3)隐私利益。 (4)死者人格利益。 (5)特定身份权。包括荣誉权;亲权、亲属权;配偶权。 (6)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
紧急避险造成损害,一般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承担适当的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一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时可以: 1、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2、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