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11种。在司法实践中,实际上还有其它费用:如伤残鉴定费、二次手术费或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期间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划定条件如下: 1、被侵权人无过错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一)、事故发生后的施救及处理费用 1、受害人死亡前的抢救费、医疗费(根据正规收款凭证结合相关证据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2、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 (二)、丧葬费 1、计算方法:丧葬费=48853元/年÷12个月×6个月=24426.5元。 (三)、死亡赔偿金。 1、计算方法: (1)受害人不超过60周岁(
我国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一个体系,这个体系是由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无过失责任原则三个归责原则构成的,不同的侵权行为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所适用的归责原则也是这三个,也是根据不同的情况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处理一般侵权行为中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般侵权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
关于规定环境污染赔偿损害的法律有《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十八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
民事诉状一般分为五大基本部分: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动物致人损害的赔偿: 1、造成单纯财产损害的,就其直接损失进行赔偿; 2、对人身造成暂时损害的,受害人需一定时间恢复,除赔偿直接损失外,还应支付医疗护理费用、失去的误工工资或其他收入等; 3、对人身造成永久性损伤的,应根据具体的伤残程度,赔偿医疗护理费用、失去的误工工资或其他收入、残疾生活补助金等; 4、致人死亡的,救治费用、丧葬费、抚慰金、以及受害人生前抚养者(如丧失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明确规定,家庭暴力的受害方所有权要求的损害赔偿,不仅包括物质损害赔偿,还包括了精神损害赔偿。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则由受诉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过错方的侵害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物质损害赔偿方面,无过错方(受害方)除了可以要求医疗费外,还可以要求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紧急避险造成损害,一般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 如果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承担适当的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一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 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