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案件由同一个法官审,也是为了方便审理,毕竟法官了解案情
算逃逸。顶包行为是一种性质更为恶劣的逃逸行为。找人顶包的行为符合逃逸具有的隐瞒肇事者身份、逃避法律追究的本质特性。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六条,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
应当及时告知交警。肇事者的行为还构成妨害作证罪。肇事者找人顶罪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刑事诉讼活动,甚至造成错案的严重后果。肇事者采用唆使、贿买、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他人作伪证,让顶替者出于各种原因自愿或不自愿甚至被迫陈述虚假事实,包庇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310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