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双方协议一致,是可以换的。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可以变更合同的。投标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也是同理。但是,依据《招标投标法》,如果中标人已经签订了合同而不履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更换供应商,但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不能单方面不履行,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