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法院下发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与民政部门所颁发的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持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者,不需要再换成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
若是判决离婚的判决书,且判决书已经生效,则此判决书就能够证明双方已经解除夫妻关系,不需要再换离婚证了。由法院下发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与民政部门所颁发的离婚证,
一审离婚判决书次日起15日内不上诉即生效,发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不需再去民政局换取离婚证。再婚时出具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就可以。法律依据:《婚姻法》第32条:
一审离婚判决书次日起15日内不上诉即生效,发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不需再去民政局换取离婚证。再婚时出具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就可以。法律依据:《婚姻法》第3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