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行使探视权的时间与方式应当与另一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
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每月或每周可以探望几次;还可以约定探望的地点、时间长短,双方也可以约定由另一方将孩子周五接走,周六或周日送回,
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每月或每周可以探望几次;还可以约定探望的地点、时间长短,双方也可以约定由另一方将孩子周五接走,周六或周日送回,
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每月或每周可以探望几次;还可以约定探望的地点、时间长短,双方也可以约定由另一方将孩子周五接走,周六或周日送回,
父母一方被禁止探望孩子怎么办上面说到,对孩子的探望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不能随意被剥夺或限制,所以,一般情形下,父母任何一方都不能被禁止探望孩子,但是,中止探望孩
一方不让探望孩子不是变更扶养权的法定事由。可以请求判决为维护行使探望的权利。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父母一方被禁止探望孩子怎么办上面说到,对孩子的探望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不能随意被剥夺或限制,所以,一般情形下,父母任何一方都不能被禁止探望孩子,但是,中止探望孩
夫妻双方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是有权探望子女的,但是探望时需要把握好分寸,由双方协商处理,互相配合。《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
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行使探视权的时间与方式应当与另一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
离婚后探望孩子时间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