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探视孩子不可以变更抚养权。 如果夫妻一方坚持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无法就孩子的探望权问题达成协议,那剩下的办法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了。由于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视孩子的行为侵犯了另一方的探望权,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行使时间做出判决,并且要求夫妻双方协助执行。
离婚之后如果对方不来探望孩子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探望事宜,但是不可以向法院起诉强制要求对方探望。因为探望孩子是对方的权利不是义务,权利是可以主动放弃的。
不可以。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可知,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是其义务,并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这项义务。 另外,如果对方阻止你探望孩子,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望权。
探望协议书首部应当写明签订协议书双方的信息。协议书内容应当写明探望的时间,地点,时长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协议书的最后需要双方签字。如果孩子为八岁以上的儿童,应当询问孩子的意见。
法官一般会判决一个月探望子女两次至四次。若为协商离婚,双方可对子女探望权进行具体商定,包括具体的探望时段、频率、方式等内容。但若为诉讼离婚,法官一般会征询双方意见,如双方同意,则通常按已协商妥的探望频率执行;若双方未能协商解决,法官则一般会判决一个月探望子女两次至四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另一方则有协助的义务。如果一方不让您探视孩子,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寻求达成一致的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和时间。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明确的探望方式和时间。
不给探视不一定能要回抚养权,因为不给探视不是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法定理由。如果对方取得抚养权之后不让探视孩子,那么该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协助履行探视权。如果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会剥夺抚养权。
离婚后,如果一方不允许另一方探视孩子,这确实是一个复杂且敏感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另一方则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协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寻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