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实质上为侵权责任。其理由至少有三:一是新婚姻法总则的第二、三、四条规定:“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决子女是否履行了赡养父母的责任,可以从子女是否履行了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确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条国
非婚生子女,旧称私生子,这种子女的生父和生母不具有夫妻身份,是在婚姻关系之外受胎而出生的。如未婚男女所生的子女、已婚男女与他人通奸所生的子女等。《婚姻法》第二十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
劳动仲裁案件,立案标准如下: 1、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申请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
代位权行使的直接效果应归属于债务人。因为按照债的相对性,次债务人只对债务人负有履行义务,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能要求次债务人直接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只能要求次债务人向债务人履行义务。如果债权人直接接受履行,就会破坏债的相对性原则,而且在存在数个债权人的情况下,也损害了其他未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73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
对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的探讨: 一、无效说。《合同法》第51条并非关于无权处分行为效力的一般性规定,而是无权处分行为系无效行为的例外。在我国民事立法上,无权处分行为一般应归于无效。 二、效力待定说。该条规定应理解为我国民事立法针对无权处分行为所设置的一般规定,亦即无权处分行为当属效力待定行为。 三、赞同完全有效说。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人订立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未成年子女属于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