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它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在司法实践当中,签订赠与合同的往往会涉及到动产或者不动产的转移,但不管是动产还是不
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定金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民间借贷纠纷,争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民间借贷纠纷,争议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据此可知,赠与本身就具有野心与特权。当赠与意思不被受赠人所接受的,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民间借贷纠纷,争议
赠与协议如果对方表示不接受,则赠与协议不成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合同法》第一百
您可以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若伤情不重的可以调解,让对方支付医疗费。您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
档案在人社局最长可放100年,根据需要确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10年、30年、50年、100年,各种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具体保管期限,按照《社会保险业务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执行。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定期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自形成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计算。
单位不接收档案会对以下造成影响:1.缴纳社保保险的时候要求有个人档案,若没有则不能进行参保,另外,即使能参保,到退休的时候退休金的领取是要到档案地办理,处理不好会影响退休; 2.各项奖励、荣誉不能进入档案; 3.不能进行职称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