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贪念,贵州一年轻小伙吴某超拉姐姐下水出借银行卡牟利,不仅自己身陷囹圄还把姐姐拉下水。5月21日下午,年仅18岁的吴某超来到南安市公安局梅山派出所投案自首,供述自己出借姐姐名下的银行卡帮助他人洗钱的违法犯罪事实。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处罚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或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含义如下: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故意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即可称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