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不可以提前10个月换。可以提前三个月办理,还可以按照身份证丢失随时补办。 因为身份证有最长三个月的制证周期,提前三个月办理,正好新证办好,旧证过期上交,不耽误使用,这样就不会造成身份证空档期,如果旧证过期,新证又没下来,那样耽误使用。 根据《身份证法》规定,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 因此,只有在身份证临近有效期时,才能够进行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