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租房、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偿房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
装修提取公积金的条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时,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这里说的大修并不是指装修房屋,而是房屋在遇到质量等影响居住使用需要进行维修的情况,而是维修费用超过总房价的30%才可以提取公积金,并不是指普通的房屋装修。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情况可以办理公积金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5、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1、已婚人士需要结婚证书和复印件。 2、鉴定材料。需要提供身份证和复印件,不仅适用于已婚人士,也适用于需要提供身份证和复印件的未婚单身人士。 3、房屋产权证及其复印件。适用于有房子的人。没有房子但租房的需要提供租赁房屋的产权证书副本。 4、分居和退休的证明。适用于离境或退休的人士。 5、相关低保证明,该条是针对生活经济上出现问题的那些低收入群体来说的,但重要的是带上一系
根据法律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要职工申请,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携带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单位领取《申请表》。 然后,到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单位对申请人是否是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余额、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方面内容进行核实后并如实填写,然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在银行的预留印鉴,由职工本人办理提取手续。 再然后,职工持单位核实盖章后的《申请表》及提取所需资料,本人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
北京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相关规定如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包括: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出境定居的; (5) 偿还购房贷款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房屋漏水是不符合房维修基金提取条件的,房屋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房屋维修基金主要适用于房屋大修的,如果您的问题只是个别房屋的小修,是不能够使用维修基金的。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